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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佛爷百货130周年庆大抽奖 - 魅力欧洲·华丽邮轮之旅
条款及细则

抽奖活动A:老佛爷百货130周年庆大抽奖

  1. 此推广活动及相关奖赏受到以下条款及细则所约束。​

  2. 凡参与抽奖活动均同意接受此条款及细则的约束。​

  3. 所有参加者可以用下列方式获得抽奖资格:​

    • 3.1推广期内,所有参加者于澳门老佛爷百货指定商铺购物满MOP2,500至MOP8,999或以上并于客户服务柜台成功登记,即可获得参加资格乙次。​

    • 3.2满MOP9,000至MOP19,999或以上并于客户服务柜台成功登记,即可获得参加资格三次。​

    • 3.3满MOP20,000或以上并于客户服务柜台成功登记,即可获得参加资格五次。​

  4. 当参加者完成活动后,参加者必须以购物满澳门币2,500重新参加活动。​

  5. 每位参加者每天最多可获得活动资格5次。​每位参加者于整个活动内最多获参加抽奖资格10次。

  6. 任何消费收据用于活动登记,该等收据所列的一切商品均不可退还、退款或换货。所有兑换抽奖之商户机印收据正本经确认后会被换领处工作人员盖印, 以示已成功换领。​

  7. 在本次活动中「参与商户」在任何方面提供的服务和/或产品,澳门老佛爷百货不承担或负责任何责任。​

  8. 活动只适用于当天指定商铺之合资格消费单据作登记及参与,单据逾期无效。​

  9. 客人必须出示指定商铺合资格消费单据之正本方为有效,影印或复印本将不获接纳登记。​

  10. 该活动是「即抽即奖」机制,非百分百中奖。

 

抽奖活动B:终极大抽奖 - 魅力欧洲·华丽邮轮之旅

  1. 得奖者需于现场出示本人尚购(fashion-cue)会员二维码及抽奖券券尾以进行身份核对及兑换奖品;若因数据不正确造成无法核对,则视为无效。

  2. 如得奖者无法在上述抽奖结果公布当日亲临现场领取奖品,将以电话及短信形式通知得奖者于12月5日或之前领取。若于11月27日前未能联络上得奖者及未能取得得奖者确认领奖信息, 将在11月27日中午12时联络第一名后补抽奖名单, 若在11月30日前未能联络上第一名后补抽奖名单及未能取得得奖者确认领奖信息, 将在11月30日中午12时联络第二名后补抽奖名单,若在12月3日前未能联络上第二名后补抽奖名单及未能取得得奖者确认领奖信息,则奖品不再颁发于任何人,活动结束。

  3. 得奖资格(包括候补得奖者)不得转让他人,且得奖者必须亲自领取奖品。

  4. 得奖者(包括候补得奖者)若逾期未领奖品将视为放弃资格;主办单位将保留处理有关奖品之权利,得奖者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之补偿。

  5. 抽奖券如被发现损毁、涂污、伪造、水浸或涉嫌经篡改,即属无效。

  6. 所有活动奖品均不可更换、转让、转售或兑换现金。

  7. 活动参加者必须年满 18 岁或以上。

  8. 活动参加者须同意澳门老佛爷百货所列之隐私政策,并授权主办单位使用其参与活动之照片、录像及相关内容作宣传及推广用途;所有收集的数据将依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处理。

  9. 主办单位保留一切更改、取消、延迟或修改是次活动的权利而毋须事先通知。如有对此条款及细则的任何争议,主办单位保留最终决定权。

  10. 如条款及细则之英文及中文版本存有任何差异,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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